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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喜欢一个人是很抽象的一件事。即使心里明明自己喜欢的不得了,却无法描述这种情感。

你问我从小到大喜欢了多少人,我歪着头认真想了一会儿说,四个。

第一个,是那个“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时候非常喜欢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生,那个女生当时文静的很,现在看起来倒像是《流言蜚女》里的Serena。

第二个,是我高中追了好长时间的女生。我对这次的喜欢记忆比较清晰,但是时间一久,仍然忘了当初为何那么痴情。当然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发现那个女生其实不值得我那样去喜欢的。

第三个,是我大一时的女朋友。当初我见她第一眼的时候我打了一百分,随着交往深入,几个月后已然降到了零分。于是我跟她分手了。不是很喜欢。

第四个,就是你。我发觉这一次的喜欢,是刻骨铭心的。我究竟有多喜欢你呢?我想起了《挪威的森林》里,绿子对主人公说的:“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走着,对面走来可爱的一只小熊,浑身的毛像软软的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

它这么对你说:‘你好,小姐,和我一起打滚好么?’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天,你说棒不棒?”

我就是这么喜欢你。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晚上的时候我自己一个人拿着篮球去荔园的球场打。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气喘吁吁,然后整个人躺在空空的球场上。那时的天空是紫黑色的,斜斜的篮球架仰面看去格外高大。我继续往上看,然后看到了长长的教学楼,我知道你在里面上课。我幻想着你在里面上课的样子,我还幻想着你在学习的样子,认真,但是又有些慵懒。

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我就捧着球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