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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2

今天和pin一起去图书馆。在等小白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周从远处走过来。那真是非常尴尬的一幕。我不想让周看到我跟pin在一起,更不想让pin知道周是我的前女友。于是我很不成熟地把头转过去。pin在兴高采烈地跟我说着什么,我看着一旁的草地,完全没听进。周撑着粉色的伞,从离我们两三米的远的地方走过去。过了很久我才敢抬起头看她的背影,虽然熟悉,但已跟我毫无关系。

在图书馆的时候,人不是很多。我挑了一个比较靠后的位置。阳光刚好洒在脚边。明亮而且温暖。pin坐在对面,我从头到脚仔细地看着她。突然萌生了一种熟悉感。熟悉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非要跟一个人相处很久才会拥有,而且这只是一个必要条件。

我把目光按到手中的单词书上。单词们排列的很整齐,很快我就开始眼花了。背了二十页,抬起头。pin正抱着一本厚厚的英文经济学书。我注意到她的手指甲的颜色涂成了墨绿色。很醒目也很夸张。我一直在想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脑中浮现出一只干净的什么也没涂的手的模样,手如柔荑,指如青葱,很完美。但如果想稍微做点改变的话,似乎其他颜色都配不上pin的气质。红色太过媚俗,蓝色太过妖冶,紫色太过做作。唯有极深色的墨绿,让她绽放。

中午吃过午饭,又回图书馆。来读书的学生开始变多,一楼的电梯前簇拥了不少人。等了几分钟,当电梯门缓缓打开的时候,我发现周站在那里。跟我只有半米远的距离。我心里思忖着,如果按照我正常的做法,一般当作没看见,但倘若她跟我打招呼,我就回之。半秒钟后,她怔怔地朝我笑了一下。我朝她摆摆手,说了声嗨。她显然也注意到我身后的pin,还没等作出像样的反应,我就急忙拉pin钻进电梯里。人流很快阻隔了我们,我安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