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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2

自从跟我的ex分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不断告诫自己,再也不谈恋爱了再也不追人了再也不要被追了。以至后来我坚信我将独身直到大学结束跟今年网队在NBA战绩将垫底一样是铁板钉钉的事。

可是第一眼看到她之后,整个心理防线还没等堆砌个样子,就摧枯拉朽倒掉了。

用一个最传神的成语来解释这件事情就是,一见钟情。

能够决定事情的只有人心,能够如此改变人心的只有爱。有时我们会为了某个理想忘乎所以,更多的时候这种忘乎所以把我拉入一个很早理智就告诉我不要跳进去的陷坑。

这是感性和理性的巨大区别,就像马桶和茅坑一样格格不容。你选择了马桶,你还能用茅坑吗?

不过今天我不是来讨论马桶茅坑不可兼得这种哲学问题的。

很多人告诉我,我也扪心自问,为什么不穷追不舍?我承认,这样的事我做不到。尽管我喜欢她胜过最美的花蕊,甚至胜过夜空里最璀璨的繁星。但是我仍然做不到,因为一见钟情不是这么来的。对于唯心的浪漫不懈追求的我,怎可能用强势的夺取来摘取那最美好的东西。我当然是用牛顿的办法:等它往头上砸。

不过太不现实。因为这个社会不是这样的。甚至电影、书里也不是这样的。可能只有千古绝美的诗篇才有这样不现实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