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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4

2011年的平安夜,一个室友去听陈奕迅的演唱会,一个去大学城吃饭,一个在寝室打上古卷轴5,我看了一会儿翻译恶劣的《第八日的蝉》,合上书,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去东校找Q。

做出这个决定并非难事。只需在热水的激流和洗发水泡泡中发酵酝酿一下就成了。擦干身体穿好衣服不犹豫便推门而去。学五广场上有个小舞会,但没什么观众。但其他地方的人就非常多了,都是成双成对,男女,男男,女女,或者拉帮结伙,这一切凸显我这个单行者非常狼狈。

我这样做,结果只有两个,要么是非常浪漫,要么是凄惨得像狗一样。我到了东校,发短信给Q,她说她在市区里吃饭。于是我知道,我的下场肯定会像狗一样。吃饭是吧,好我等。大学城是很大的,中大的东校也很大。在里面像个瞎子一样乱走,一切一切,都被灯光染成昏黑的黄色。东校也有一个舞会叫1758,规模比南校的要大二十倍,参加的人也好多。驻足观赏了十秒钟,我转身走了。夜晚的广州冬日,还是很冷的。一个人逛就更冷了。一个钟头后我做出了今天第二个重要决定:回南校。

我的猜测是这样的,Q应该在和她的名义男朋友一起吃饭。毕竟这是平安夜,要是两个人不一起吃饭,简直可以说名存实亡了。我深刻理解Q此时的想法,跟劈腿却怕走光是一个道理。但我却不能责备她,毕竟是我追的人家。冯对此评论是这样的女孩不能要。但我有另外一种看法:我觉得Q并不是很喜欢她的男朋友。她是个追求真爱的女孩,目前跟他在一起只是因为巧合,他们肯定不会永远在一起的。这一点我很有自信,所以尽管我冻得像条狗一样,心里却没什么触动。早就不会想以前那样自怨自艾自我哀怜。

回了南校请lay吃饭,她送我了一个圣诞礼物,一大包费列罗的巧克力,简直要热泪盈眶了。看手机收件箱,提醒我注意天气的是lay,请我出来玩的是lay,到底谁喜欢我多一些,昭然若揭。可是对不起啊,我不会因为谁喜欢我我就喜欢谁啊。我只能尽力去补偿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