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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6

那天在米兰又跟猫在宗教的问题上打架,当着 B 和刘亦晴的面。我实在是不能理解她一边认识到“圣经是后来人编写的生活指南”,一边又坚信伊甸园的存在。我问她,你觉得夏娃真的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做的吗?她大怒,在桌子下狂踢我的腿。她说,你干嘛总是把自己当成神。我没有啊。

我真的没有吗?后来想想,在这个事情上我觉得是我的错。对于事情对错这种东西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自然选择不同。以自己的经历去衡量别人,交流就中断了。尤其当涉及宗教这个哲学话题的时候。即使是萨特这种把“上帝已死”作为自己的存在主义基础的人,最开始也是因为极度厌恶道德规范和家庭礼数。小猫对于她信教的经历描述为,从小就对某些事情抱有疑惑,一直觉得生命中缺少什么来完善,来解释,直到她跟主相遇,她终于明白了自己要找什么。我没有这样的经历,用我自己的固定的准绳去把她的行为框到框里去,是有点冒充上帝了。

有个人说,“所有的判断,只有在为有实际价值和正义的行动面前,才是有价值的。没有之后的行动,就没有判断。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事物原本的样子。”我问猫,如果你是 Y 的话,你会跟我分手吗。她说不会的,因为她所信仰的,是不可能允许她爱上两个人的。从这个行动上考虑,我倒是巴不得 Y 也信教呢。

猫来村子里看我,我给 B 发个短信叫他出来。在大连、武汉和广州的三个人,梦幻三人组阔别十年重新聚首。我跟猫三年前在珠海见过一次面,此后一直都有联系,所以她的样子在我看来没什么变化,还变漂亮了不少。在她看来,B 除了按比例扩大了几倍之外,也没什么变化,一边感叹着没变化没变化,一边绕着小城子走了一圈。

山海广场。这一听就是暴发户起的名字,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没有山也可以叫山海广场,后来 B 一语道破天机,原来因为这里人山人海所以叫山海广场。海滩一片混乱,五颜六色的帐篷和深浅程度不一的裸露身体们,浸泡在脏兮兮的大海里。在一个小摊处给猫买了一个草帽,然后花了十块钱买了三个贝壳的手机链。我对他们俩说,等六十年后我带着这玩意去找你们俩。六十年?那时我们都八十岁了吧。猫疑问我们到时是否还都活着。B 则怀疑这三个粗制滥造的小玩意还没等一个月都得坏掉。往北走一点有一片还算比较干净的私人海滩。小猫觉得沙子麻烦不肯跟我们去走沙滩。于是我只好一个人走。其实那片沙子很细很舒服,至少在头顶烈日的情况下更接近海风要好一些。

去彩霞小学,我们三个人的小学。小学生们都在放暑假,我们见门卫不在,便混了进去。三个人都已经十年没来过了,曾经觉得辽阔的操场现在却感觉像家里的后院,原来觉得巨大无比的教学楼现在看起来倒更像是一幢即将拆迁的老楼房,诡异的是,楼房还被粉刷成了粉红色。我指着领操台说,我小时候觉得这玩意老大了。他们纷纷点头。进了教学楼,看着一扇扇写着几年几班的门窗,却没有任何熟悉的感觉。我们在这里度过了人生中启蒙的几年,但是却因为时间而忘记。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够说“物是人非”的。让保安给我们照了一张合影。顺着以前上学的道路往回走,指着一栋栋早已变了模样的建筑互相问,还记得……吗?记得记得,记忆此时只是充当一个供人唏嘘感叹的工具,并非什么引人深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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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这两个家伙的时间几乎一样长,都差不多超过了我生命中一半的时光,十五年,我们真该定期举办一个周年纪念日活动。

猫是我青梅竹马——她也是这么说的。从一年级开始就整天放学的时候搂着肩膀一边笑一边大吼。等到三四年级的时候她再也不搂我的肩膀,而是把手伸进我的胳膊,挽着我。科学表明女性要比男性早熟得多。她的这种行为对于上了初中才分得清男女的我来说,非常讨厌。我总是没好气地把她的手甩开,“别拉着我,热不热啊!”五年级开始,我获得了可以骑车上学的权利,从那时起,每天中午我开始载着猫一起去董爷爷家,同时也经常因为厌烦她的磨蹭而把她抛在一边。六年级的时候,她突然消失了。当时的我,疯狂迷恋 CS,对于电脑的好奇要远远超过任何东西。只是依稀记得好像什么时候,猫提到过自己要搬走了。过了一阵子,董爷爷给我一张小照片,说是猫留给我的。我盯着上面那个微笑的家伙,怅然若失。毕竟,再也没有人跟我一起吵着要吃拔丝地瓜了。在那个没有互联网和手机的时代,分离近乎永别。后来,我中午也不在董爷爷家吃饭了,去了南洋,一切都变了,那些我以为会持续一辈子的东西,突然之间以无法想象的速度崩塌着,对我来说,既是毁灭,也是新生。从此,猫就活在我的记忆力一个小角落,没有探照灯,默默舔着自己的毛发。

后来是怎么找到她的呢?高考后某一天,我得知了校内这个网站。我在上面搜索猫的名字,她的名字跟我差不多,都是几万人一样的,我舔舔嘴唇,想了一想,在“小学”那一栏加上了“彩霞小学”几个字。点搜索,只有一个结果。她的头像就在那里安静地看着我,好像一个落寞的背影孤单地等了几年,就在那一样。我加了她,果然是猫,没有错。她对我的最初回忆让我惊掉大牙,竟然是“在董爷爷家一起吃饭的那个”。后来我问她,在你十年的东北生涯里,谁让你记得最深。她说,当然是你了。

我们很快恢复了原先那种亲密的关系,再然后,便是永无休止的吵架。我不能说每次吵架都是我的错,但肯定是我先去道歉。这对她一直坚持的“我这人就是个脾气烂透的公子哥”的评语是个讽刺。你不能否认,人的一生中真的有冤家这么一个东西,你觉得你不能没有他(她),但他(她)的存在却总让你崩溃。再后来,我们的吵架局限在基督教这个问题上,其实我挺支持她的,只是这对我来说毕竟是个新潮玩意。畸形的幽默感阻止了我本来作为朋友应有的尊重,取而代之却是调侃般的戏弄,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那天在米兰的时候,她过来在我和 B 中间合影。莫名其妙,她掐了我胳膊一下。我没问为什么,只是揉着胳膊,喃喃道,好疼。时光倒流一般,那一刻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我们一起放学,她走路绊了一跤,我在一旁哈哈大笑,她恼怒地掐了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