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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我为什么要表白?我也不知道。难道就这样沉默着不好吗?慢慢地培养,慢慢地顺理成章。可是,我就是觉得,这样做不对。喜欢一个人,就要说出来。获得幸福,或者永远地失去—这真是一个挺大的赌注—只说喜欢你就好了,剩下的话纯属多余。我有点懊恼,自己为什么当初说做我女朋友吧。这话听着瘆得慌。好一句“做我女朋友吧”。这是大男子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的完美体现。凭啥做你女朋友?为啥不是“让我做你男朋友吧”。再说,两个人相互喜欢,就非得变成男女朋友关系吗。我个人不太喜欢男朋友和女朋友这种称呼,就像我一点都不喜欢“对象”这个词一样。太土太风骚。本来甜美的相恋变成了庸俗市井的名词。 我知道爱情有很多界定,不同时候应该说不同的话。比方说我喜欢你和我爱你这两句话有着天大的不同。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但是我爱她吗?我不晓得。因为我不知道爱是怎么定义的。这个词很诡异,很少有人能做出定义。即使做出来了,不同的人的看法也不是不同的。我只知道自己成天想着她,一刻不见仿佛度日如年,我期待着与她相见,而且我会担心她,我会担心她的身体,在意她的感受—尽管我是所谓的“不会照顾人”类型的。我这几天睡得不是很好,很多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睡着。思维中夹杂着她的身影,她的音容笑貌,她的闪亮的眸子。遇见一件好玩的事情,我会揣度她会怎么反应,会不会笑,会不会与我一起分享。这种感觉奇妙无比,好像是紧张中夹杂着思念。如果全是紧张的话,也太糟糕了,全是思念的话,也让人揪心。当她跟我说“我也很想你”的时候,我的心脏咚咚直跳,满是甜蜜,堪比最甜的糖浆。真是奇怪,思念本是痛苦,我却因为她的痛苦而欢喜,我是人吗? 今天天特别热,我也非常幸运地感冒了。鼻涕一直流,桌旁摆着一堆面巾纸恭候。但我却光着身子,即使开着窗,也感受不到凉快的风。晚上还有考试。上午的课我完全没听,却以难以想象的效率完成了微经的 cheet sheet 的复习总结。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在想着,美人儿也起床了吧。去吃早饭,想着她大概也吃了吧。然后就在我准备在课堂上一展宏图大睡一场的时候,我想着她还在数公里之外穿着恼人的高跟鞋和正装准备着挑战杯的省赛,我却在这里准备打盹,我还是人么?于是我就看书。中午吃了好多,却食之无味,桌子旁边没有她的音容笑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这种生活似乎只发生在四月份之前,那个时候,我跟她还不是很熟,我还在惦记着我的 GMAT,还在上一个陷坑的苦海里不能自拔。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了呢?老实说应该是大一那个迎新晚会—如果“喜欢“等于”产生了好感“的话。她站在台上的样子让我感觉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