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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0

晚上为庆祝波辉的生日,我趁他去图书馆上班的时候赶去超市买了一瓶白兰地。对此刺猬戏称为我们寝室的独特生日庆祝方式——别人都买蛋糕,我们买一大瓶酒。好像确实除了俊钦以外,我们四个人都是能喝的选手。虽然我很讨厌啤酒的味道,我一直无法体会邱飞所说的那种“把马尿当醇香”的感觉。对我来说它依然是马尿。但是白兰地的味道要好一点点,可是经过实验室训练的我仍然清晰分辨出那浓重的乙醇味。大概一口酒进嘴里有三个阶段的感觉:酸味,乙醇味,热。我学习大名鼎鼎的杨威利,把白兰地加进红茶里,比例大概是一比四的样子。深褐色的红茶叶漂浮在酒精和红茶组成的奇怪密度的液体之上,疯狂地随着热气打旋。低下头去闻,一股浓郁的酒香混合着茶香扑鼻而来。若本来就有些微醉,那这个味道实在如勾魂的美女,拖得整个人迷迷昏昏。整整一大杯,我几乎忘了我在喝茶还是喝酒,总之最后的最后我确实是晕掉了。走路不稳,但是思路清晰,而且是异常清晰。甚至张望着对面宿舍,那种落寞的伤感也一针见血。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多任务处理器,一边毫无节制地放肆地给 J 说着暧昧的话,一边切换到游戏跟隔壁七个人一起联机打魔兽,再时不时切换到网页念一段新闻。“明天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你们知道吗?喂,说你呢,小 B。”这种境界真好啊,因为我知道这不是真正的我,但是我却希望这是真正的我。我不用担心要负什么责任,一切都推却给酒精。却因为这种境界不长久而有些忧郁。也许喝酒的意义并不在于酒的本身,而是在于酒的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