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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翻看自己五月份时写的日志,被其中一句话沉默了很长时间:诗人杰森说,你越幸福,就等着挨越大的苦难吧。我觉得这件事是绝对不可以用人品守恒这种无厘头的理由来解释的。我相信每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发生几率,我所能做的应该是尽量让偏向自己的几率增高,而不是为了以后更好而故意把眼前的事情搞糟。

我该怎么做呢?我真的不知道。给她留言怕打扰她,给她写信怕她心烦意乱,给她打电话不仅怕她不接,更怕她拒绝我。我又不是什么死皮赖脸的人,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呢。

我画了一下午的时间把从认识她到今天的日志观赏了一遍,顿时觉得释然了。我有用心去喜欢过去爱过,我的感情真真切切不掺杂一丝一毫杂质,我的心我自己看得到,是我亲自捧着送到她面前的。

之前写过的小说里,有这样的镜头。一个女孩失恋了,可是太过想念男朋友,一天叠一个纸鹤来纪念自己的思念,一直叠了 137 天,137 天之后,她无法忍受这种煎熬,于是就忘掉了。那时未经人事,不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能说忘就忘的。吕菲说我那时候很理智,为什么现在这么白痴。我说理智和爱情是对立的两码事。你要是那么讲究理智你就别谈恋爱了。我本能地想做点什么事情,比如一天画一幅画寄托我的思念,比如给她写几首歌。可结果会怎样的,好一点的她会被感动,糟糕一点的她连关心都不关心。可是我要的是她的感动吗?我不想要被感动的爱情。那说明她爱上我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做的事情,况且那未必是爱,更多的是被感动而产生的怜悯吧。我爱她,她一定知道的。我却不知道曾经爱我的她现在还记不记得我。我们相处的时间确实短暂,我最怕的事情就是她跟那个人已成习惯,而跟我只是梦里花落一场。等到她两个月后回南校之后,发现难以取代的并不是我,而我整天念念不忘的八角亭、故居们、草啊树啊萤火虫啊,对她来说只是没有回忆的东西。这种思想上的严重不对称彰显了我的白痴。两个月的分别时间,够长了,甚至占了我们曾在一起的时间的三分之二。可是我们真是只有三个月在一起么。我们约好一起毕业旅行,我们约好一起去厦门和西藏,我们约好一年后美国重逢,甚至约好去对方家里玩。其实所谓的约定不值一提,也没什么可兑现的价值,但是当混合了名叫"希望"的作料后,它们突然变得那么真实和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