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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5

今天小钦同学生日,大家睡到上午,下午去学校附近的一家 KTV 唱歌。我个人觉得一群人去 KTV 唱歌是一件难以描述的事情。能歌善舞者在我们这个民族不常见,所以常常发生的情况是,尽管手持话筒的人五音不全、跑调跑到爪哇国去,但一边的人还是要认真听着。最具成就感的当属话筒在自己手中的时候,但这时其他人也往往要么去点歌,要么埋头大吃——一群人去唱歌,反倒因为个体而割裂开来。想唱歌必先点歌,而我会唱的歌在点歌单上又极少,因为主要是英文的。中文的也是老掉牙的初中时代流行歌。我听说外国人很少有去 KTV 唱歌,而在美国能唱歌的地方也只有唐人街。想必没有外国人去研究挖掉那些耳熟能详的英文歌歌词,所以也没有机会去唱。中文歌倒是海量,即使是《最炫民族风》这种歌大家也能找到,而且还唱得津津有味。我一直搞不明白一群大男人去唱歌,能带来快乐的源头是什么。我说我并不喜欢一群人去唱歌,但是我喜欢和所爱之人一起唱歌。

没有什么能比用歌声唱出深沉的爱更为浪漫。爱情之路命途多舛,我并没有很多机会唱歌给爱人。唯有的几次都是跟 Y 有关。我记得我们分开前最后一晚,她想去唱歌。后来因为什么原因阻止了。好像是因为价格太贵,还是其他什么的,总之终究我们没能如想象一样在狭小的房间里捧着话筒深情对视自娱自乐。若能排出一二三,这件事算是我人生中第一大憾事。即使注定要分开,若当初能留下这个记忆也是蛮好的。况且,假若因此她发现了我嗓音良好,而不会转变心意呢。想到这里,自觉可笑。希腊神话中的忒修斯被神谕判定会弑父,他的父亲恐惧中逃到一个偏远的小岛上,却不料在观看当地的竞技时被恰好参赛的忒修斯失手扔出铁饼砸死。俄迪浦斯王从小便因弑父娶母的神谕而背井离乡,最终还是在命运的牵引下回到故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应验了神谕。无论是现世中的我,还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命运之轮一如既往将我们碾得粉碎。所以即使从天而降一个机器猫,让我有机会回到六月二十四日,我也没有信心挽救一切。这么想似乎略显悲观,至少假若真的这样的科幻机会,我肯定会首先回到过去看看彩票号码什么的。另外,《求婚大作战》教给我的另一件事也是,虽然改变不了历史,但可以改变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