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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5

我喜欢看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书能让我沉迷其中。即使是看《追寻现代中国》这种历史书久了,偶然放下也会怀念起作者的叙述方式、历史的变迁和王朝更迭,更别提像《平凡的世界》或者《荆棘鸟》那样本身就拥有极具吸引力和相反的娓娓道来的叙述性的平淡的小说。读那种书一边看着几千页的页码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读不完了,一边又会因为篇幅长而会产生一种“书对于我的忠诚”的宽慰。

看电视剧也能带给我同样的感觉,但不同的是,电视剧所带来的观众的自我认同感要比书籍带来的感觉,退散要快得多。所以尽管我能花两整天密集地看完《求婚大作战》或者《流言蜚女》的两季,却又能在第三天睡过一觉之后忘得一干二净开始新的阅读。

书籍则麻烦得多。从上一本书到下一本书的转换并非容易,首先我很难接受文笔的改变。前一阵子飞快读完了林达的《扫起落叶好过冬》,待转换到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时,被不自然的隔阂绊住了手脚,就像吃过午饭,还没消化,就到了晚饭。另外,书籍的信息量要比电视剧高几个数量级。一部最复杂的电视节目,其台词和剧情梗概也很容易用几页纸说清楚,但是书的一二三章以及文字背后蕴含的深刻思想,很难达到阅读与思考完全同步的水准。